第(1/3)页 骞王意外。 棺材里还真有把剑。 这小子,时隔这么多年居然还记得清清楚楚,果然是珩王本王。 他道:“等着,本王下墓帮你拿。” 他身形一晃,就要钻入沙土。 秦珩伸手去抓他手臂,却抓了个空。 他冲他的背影喊道:“四哥,你小心!” 骞王灵体已入河沙。 听到这句话,他身形一顿,卡在了河沙里。 他心中腹诽,臭小子,这种时候煽什么情? 碍手碍脚的! 可是穿入层层河沙,穿入墓门,穿过长长的墓道,进了主墓室,立在珩王的棺材前时,骞王的眼眶却微微泛了潮。 他抬手虚虚抹一把脸。 自古最是无情帝王家。 生前他和珩王感情好,但也互相提防,和其他兄弟更是面和心不和,互相算计,因为每个兄弟都有可能会成为刺向自己心口的那把利剑。 一两千年后,他和珩王却成了最好的兄弟。 穿入棺中,骞王小心翼翼地从珩王的指骨取出那把剑,生怕把珩王的指骨给掰断了。 古人最讲究留个全尸,他也不例外。 那把剑,珩王指骨握得十分紧。 他要一点点地掰。 费了好些精气。 其实可以用鬼力,但是他不想,鬼力粗暴,他不想九弟的尸骸有一点点损伤。 费了些时间,他才从珩王的指骨中完好地取下那把宝剑。 握着剑出来,他望着手中长长的古剑自嘲地笑了笑,这就是当代人口中的舔狗吧? 他的妻子萧妍,再世投胎,成了秦珩的女朋友。 可他却帮他取剑。 这不是舔狗,是什么? 使了灵力,带着剑回到地面,骞王将那把长剑朝秦珩面前一递,道:“给。” 那剑长约一米出头。 剑鞘漆黑,上刻有如意云纹和麒麟纹等。 专业原因,言妍对古代兵器有所了解,知道那是古代黑色的青铜器,又称“黑漆古”,是铜锡铅合金,一般新铸时呈金黄色,埋藏后因腐蚀形成致密黑色锈层。 这剑鞘呈黑色,不知是因埋藏后腐蚀变黑,还是本就发黑? 若是后者,青铜器的铸造技术又得改写了。 那长剑虽套着剑鞘,仍能让人感受到一股凛冽寒气扑面而来。 秦珩看到那把剑,顿时仿若见了最重要的老朋友,眼神明显亮了,情绪有些激动。 他伸手就要去接剑。 言妍急忙握住他的手臂,拦住他,道:“慢着。” 秦珩手伸到一半,停下。 言妍说:“那剑一直放在古墓中,和尸骸为伴,细菌肯定很多。尸菌、古细菌弄不好会致命,你还是小心点好。” 第(1/3)页